2016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1. 中小学教师岗位
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含)后出生)。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具有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
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限睢宁县户籍或生源。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除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需持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可在应聘上岗后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3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户籍不限。
4. 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2016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cnsn.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6月2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6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2016年应届睢宁县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6月27日9:00-16:00)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须在6月30日9:00-7月1日18:00到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