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测试人选。分学段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也按此规定执行)。达不到1:3比例的学段学科或定向招聘岗位,设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登录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测试资格人员名单、综合测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技能测试、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综合测试通知)。
综合测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6月25日-6月26日,考点长清一中初中部。如有变更,以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每组综合测试评委不少于7人,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综合测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综合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
(二)体检。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六、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报考生活指导教师岗位及小学定向招聘岗位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招聘单位。
七、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长清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综合测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监督电话:0531-87225044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1.《2016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2.《2016年济南市长清区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