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低于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品德、教育教学成果业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按管城回族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总成绩、体检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0371-66339149
监督电话: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66229036
附件1:管城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管城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个人信息表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