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推荐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5)填写《项城市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现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学科)。
(2)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与教育教学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讲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与组织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
采用异地考官面试。备课时间每人20分钟。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讲课10-12分钟、答辩3-5分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及时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综合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教体局负责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教体局根据城区各中学教师缺编情况统筹安排,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岗前培训
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毕业后应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档案等材料按通知时间报到,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项城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岗位管理,纳入事业编制。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全额供给。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教体局、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监督电话:0394-4319091(市教体局纪委)0394-4625919(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项城市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