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县教育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启事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1〕4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回生源地任教有编有岗,现把我县在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聘中学教师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条件
已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免费教育协议书》的清新县籍生源、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2011年毕业生(详见附后的《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9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一)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所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张。所须证件分别是: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计划生育证明等。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符合条件的清新县籍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经申请获准后可按《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粤教师〔2011〕4号)的规定,采取面试的方式报考所设置职位。申请人在报名时要到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费用:每人50元。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电话:0763―5820802
邮编:511800
三、考试
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录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经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为教学能力测试(模拟课堂授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教学水平和基本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免费师范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事网上公示,并在清新县教育局、清新县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2、凡被招聘录用到我县任教的教师,上岗后一个月内均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工作安排和考官产生办法、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县教育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报名、发放面试通知、发放体检表阶段将附加发放一份《应聘者须知》,请应聘者按照《应聘者须知》的要求及时进行操作,若因应聘者没按《应聘者须知》的要求操作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以上公告由清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教育局),0763―5810078(人社局)。
清新县教育网(http// qxjy.gdqx.gov.cn/)
清新县人事网(http//qxrs.gdqx.gov.cn/)
附:1、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职位表
2、报名表
清新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