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县教育局2011招聘中学和职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学和职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后的《招聘职位表》)。
(三)须符合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达到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在职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他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0日至7月29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所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张。所须证件分别是:
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清新县外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单位的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1年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此外,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证书。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三)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电话:0763―5820802
邮编:511800
三、考试
报考县一中1201―1205职位、县三中1301―1305职位的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报考其他职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8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作业训练设计及辅导、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1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3、地点:清新县第二中学(清新县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4、笔试成绩将于8月16日前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事网上公布,并在清新县教育局、清新县人社局张榜。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内容:
中学教师面试为教学能力测试(模拟课堂授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教学水平和基本素质。其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专业的教师还须进行本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授课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职校教师的面试分为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两项,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 、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技术水平和基本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面试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予以录用。
报考县一中1201―1205职位、县三中1301―1305职位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才予以录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县教育网、清新县人事网上公示,并在清新县教育局、清新县人社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第45条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的规定,鉴于我县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比例的实际,本次招聘录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将低聘到中教二级职称岗位使用。
3、凡被招聘录用到我县任教的教师,上岗后一个月内均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工作安排和考官产生办法、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县教育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报名、发放面试通知、发放体检表阶段将附加发放一份《应聘者须知》,请应聘者按照《应聘者须知》的要求及时进行操作,若因应聘者没按《应聘者须知》的要求操作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录用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从教,可享受广东省制订的上岗退费政策。(详见粤教人〔2007〕250号)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原始分上加10分。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笔试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以下两种情况将对照职位空缺进行增录:
1、招聘结束后,至新学年开始前本县教师队伍出现自然减员的情况。
2、县一中1201―1205职位、县三中1301―1305职位出现名额招聘不足的情况。
增录办法是在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并合格的相应职位人员中,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以填补空缺。增录相应职位人员后仍有空缺时,招聘方将视实际情况在其他职位人员中调剂以填补空缺。
(六)本县何黄玉湘中学由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创办该校的何黄玉湘家族与县教育局所签“民转公”协议中,涉及该校从创校任教至今的9名教师若报考本次招聘的初中教师职位,经县政府同意,给予:①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②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③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因此,上述9人若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则:①直接进入所报考职位的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②不挤占同一职位其他应聘者的面试名额,即其他应聘者的同一职位面试名额仍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为1:3”的比例计算;③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才能入围体检、考核,一是个人综合成绩在同一职位的排名当中排在招聘名额之内,二是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
(七)已列入清新县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执行。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县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学教师招考专业界定参考《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其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以上公告由清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教育局),0763―5810078(人社局)。
清新县教育网(http// qxjy.gdqx.gov.cn/)
清新县人事网(http//qxrs.gdqx.gov.cn/)
清新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