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山机编[2010]31号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招聘骨干教师。
一、招聘学科和名额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县内外在职的中学教师。
㈡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中学高级教师不超过45周岁,中学中级教师不超过40周岁,中学二级教师不超过35周岁,在初级中学任教5年以上,在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任教3年以上。
三、招聘办法
选拔形式为笔试和试讲。笔试试题按广东省普通高考要求命制,试讲内容由专家确定;笔试和试讲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体检由有关人员带队到医院进行。
㈠报名
应聘教师把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业绩等材料发到连山高级中学招聘电子邮箱:lsgz302@163.com。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6日-7月7日
报名地点:连山高级中学
㈡考试和试讲
考试时间:2011年7月13日上午8:30—11:00
试讲时间:2011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考试和试讲地点:连山高级中学。
每个学科笔试成绩前三名取得试讲资格。
㈢体检
体检人数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2011年7月15日早上8:00
四、聘用和管理
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试用期间享受国家有关规定待遇。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它有关事项
凭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报名时需交小一寸相片1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