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幼儿教师100名。
一、招聘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为幼教专业且具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7、1986.1.1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16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涉及签名的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名)。应聘人员应使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1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报名考试,2016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予报考)。
③实际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不足规定开考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
④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须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申报加分事宜。
“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⑥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