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市2016年共有2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bbhrss.gov.cn)、蚌埠人事人才网(http://www.bbrsrc.ah.cn/)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的资格;现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须报名现场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参加全省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全省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6.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7.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5月3日上午到招聘单位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5月3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社局(胜利中路35号)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8.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5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统一考试
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加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平台,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4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附后)。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相应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 22 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 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统考公共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6月8日,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统考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