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怀远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28号)和《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规定,现将怀远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根据招聘要求: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28日,8:30—11:30,15:00—17:30。
2、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报考人员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暂不提交,但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并签署承诺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供,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资格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但要签署承诺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供,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四、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以上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均需在资格复审现场一次性提交,缺少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办理。不接受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怀远人事人才网(http://60.170.72.35/hy/index.asp)、怀远教育网(http://www.ahhyedu.net.cn/),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后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附件:2015年怀远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