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人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乐陵市人社局、教育局、第一中学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到东北师范大学定向招聘高中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高中数学2人 高中物理2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各科专业课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聘程序
乐陵市人社局、教育局、第一中学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到学校现场招聘。面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5月25日左右)。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于5月20日前,发至(lljyj6262921@163.com)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现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
(三)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学科,抽取课题、写说课教案,时间30分钟。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与本人见面并到其所在的院系与部分老师、同学见面、谈话,院系党组织在《考察评定表》上对其政治思想、生活和学习表现签署评定意见。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到乐陵市教育局报到后,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自行取消。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毕业院校派遣到乐陵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五、待遇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到后,安排到乐陵第一中学工作,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附:2016年山东省乐陵第一中学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发送至邮箱:lljyj6262921@163.com)
山东省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 东 省 乐 陵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