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宜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教师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3、报考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二)职位条件
详见《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位条件表》(附件2)。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湖北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5、宜都市在编在岗教师。
三、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17-482313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宜都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A4纸张规格,考生在网上下载填报)。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有几个层次毕业学历证书的,应一并提供),其中:
系往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就读院校相关部门签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
④教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未作要求的可暂不提供);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招聘职位条件未作要求的可暂不提供);
⑥近期免冠同底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的“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或有关县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村官”考生由有关县市组织部门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没有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加分资格,笔试成绩不予加分。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并签名,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各招聘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人才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放宽至1:2,否则,于笔试前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