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晋原街道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04日
为了确保我县“公办幼儿园提升工程”项目幼儿园九月份顺利开园和正常运行,根据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83号)、《成都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促进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教办[201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晋原街道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大邑县晋原街道芙蓉幼儿园、建华幼儿园、蜀望路幼儿园、潘家街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园长共5个职位。
二、选聘范围
大邑县晋原街道新修建公办幼儿园园长候选人从农村现有7所独立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悦来镇、苏家镇、王泗镇、三岔镇、韩场镇、董场镇、蔡场镇)现任园长中公开选聘。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核,择优选聘。
四、选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或其它普通高等学校(院)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思想先进,工作成绩突出。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带上身份证、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业绩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填写《大邑县公开选聘晋原街道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核选聘
1.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县外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拟定考核方案,并于2016年5月11日前将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党组审定。
2.组织现场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党组审核。
考核时间:2016年5月17日。
考核地点:县教育局。
3.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优先选择就职幼儿园。
4.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用管理
选聘园长由教育局聘用,选聘人员调入幼儿园任职后,工资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七、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文学
副组长:包蕾、顾剑波、文辉、何飞宇
成员:局机关相关科室(站)负责人
八、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严格把关资格条件,严格遵循工作程序;
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公开选聘幼儿园园长工作纪律性强,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选聘纪律,若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附件:大邑县公开选聘晋原街道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