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教育人才,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幼儿园教师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6年8月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见《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5月3日00: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5月4日09:00至5月12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5月4日09:00至5月12日23:59。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应聘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报考岗位: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在个人简历栏注明:能否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6月1日至4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比例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5月13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6月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6.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5月26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6年6月22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