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公告
为引进研究生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大邑县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试行办法》(大委办〔2014〕50号)规定,经请示大邑县人才领导小组同意, 2015年我县拟通过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方式,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6名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本次引进研究生毕业教师为编制内教师,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一、引进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方式
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所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年龄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
(4)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2. 具体岗位引进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外出引进时间和地点
(一)外出引进时间:2015年3月18日下午2∶00至5∶00,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二)外出引进地点:西南大学。
三、引进教师学校、学科及名额
引进学校、学科及名额见《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考核组组成
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和大邑中学、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等相关人员组成5-7人考核组,负责引进教师考核工作。
五、引进教师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2∶00至5∶00,3月19日上午9∶00至12∶00。到达学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可以打印)。应聘人员须准备个人自荐材料1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将上述材料交引进教师考核组。
(二)资格审查。考核组按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聘用)全过程,在引进教师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 面试( 说课)考核。面试(说课)考核以说课为主,包括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程序、说课能力表现、说课效率等。面试(说课)按学科分组,面试(说课)考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说课)考核满分为100分。
(四)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应聘人员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说课)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引进教师考核组与等额确定的拟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说课)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本次引进教师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进行,应聘人员经考核若无优秀人选,聘用名额宁缺勿滥。
五、 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大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大邑县委人才办、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教师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 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引进教师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引进教师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 服务期限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引进教师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8-88280039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289058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12016
附件:1.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岗位表.rar
2.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rar
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成都市大邑县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进2015年研究生毕业教师岗位表
引进教师岗位名称 |
引进教师名额 |
引进教师单位 |
岗位 |
引进 |
引进对象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
高中数学 |
2 |
大邑中学2 |
01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历毕业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数学类。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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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
1 |
大邑中学1 |
02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历毕业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物理学类。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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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1 |
大邑中学1 |
03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历毕业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化学类。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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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
1 |
大邑中学1 |
04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历毕业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生物学类、应用生物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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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
1 |
县职业高中1 |
05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历毕业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学历专业:英语。 研究生学历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015年7月31日前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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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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