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8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锦江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15年的毕业生须毕业至今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其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毕业院校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且尚未正式派遣。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5月3日00: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2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2日23:59。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岗位。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原件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注: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及任教学段学科)
(三)资格审查
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注: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及任教学段学科)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