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道德品行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要求
详见《一览表》。
(三)从业资格
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放宽在一年试用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如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6年4月26日)
(五)专业要求
详见《一览表》。
(六)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和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4月28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123.232.109.176/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3)。
(三)诚信报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视为报名不通过。
(四)查询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4月29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合格后,须在2016年4月2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核合格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5日14:00—5月8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各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09:00—10:30。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加强分类实施公开招聘,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科学性的总体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具体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两者合并为一科考试,分值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以试讲(上课或说课)为主的多种方式进行,除试讲外,招聘单位将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面谈、三笔字及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作为辅助项目。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对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明确,具体方式详见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登陆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专业能力测试要求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8:30分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于2016年5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123.232.109.176/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