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2016上半年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事业单位发展,改善事业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第一中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第一中学校2016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要求:教师岗位年龄为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内部审计岗位年龄为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在报名开始日前,须取得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可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它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7.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毕业时定向安排就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三)其他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沙坪坝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6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2.初审报考资格。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人力社保局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8:00。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联系电话65368201)。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4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6年4月7日9:00起至4月8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