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1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1名。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1次公开招聘教师所需岗位和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中的报名地址。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1)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2016年全日制毕业生持:①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填写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②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5)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6)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交原件、复印件;
(7)已取得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网上查询信息;
(8)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16年5月6日至5月10日。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用人单位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内容一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以及准备教案、说课试讲、自评答辩等内容,对考生仪容仪表、业务知识技能、语言表达、思维能力、敬业精神、心理素质等进行岗位匹配性测评。
(三)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人员。
2.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由教委人事科统一安排复审。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和复审结果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见教师资格证网中指定医院)
3.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综合考核。
4.用人单位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招聘岗位无替补、无调剂。农业户口人员须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未提交非农业户口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