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2016年直接选聘专任教师启事
2016-04-22
中山市黄圃镇地处中山市北部,西北与佛山市顺德区为邻,东北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河相望,居“珠三角”西岸都市圈发展核心板块,黄圃镇建制860多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广式腊味发源地,是中山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商贸城镇,也是广东省教育强镇。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公开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
2016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黄圃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的教师共3名,包括小学语文专任教师1名,小学英语专任教师1名,小学美术专任教师1名。详见《2016年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4日后出生)
3.本市生源免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规定,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从即日起至5月6日止,有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hc711@126.com;或寄送: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冯老师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圃大道西13号615室,邮政编码:528429。
(二)报名材料要求
1.《2016年黄圃镇应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②第二代身份证;③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④2014年、201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
4.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①第二代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学历证、学位证、④专业技术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
三、招聘办法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规定,招聘办法如下:
1.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以及获奖等情况(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试教等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面试形式包括试教、职场问答、基本功考核等。
2.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0-23227346。
附件:
1.2016年黄圃镇直接选聘教师登记表;
2.2016年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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