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并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黟县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4名,管理岗位人员9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18日在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559——5522055),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的岗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5月8日,改报地点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招聘岗位(专业),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核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笔试
公开招聘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统考或《专业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统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岗位如下:
1、县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县财政局的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
3、县人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4、县卫生局所属的县人民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财会专业;
5、县国土局的宏村国土资源管理所;
6、县文广新局的文化馆(图书馆);
7、县招管局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县委党校及县教育局、县计生委、县卫生局(除县人民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财会专业外)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