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2、填报志愿地点,以通知为准。
3、填报方法: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集中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最多选报两个职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考生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盖印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应聘人员为随军家属者,只填报安排随军家属的相关职位志愿。
志愿公布时间:
(1)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2)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在考场张贴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五)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以试教的形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各学科试教内容和要求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出现学科综合总成绩同分,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在其所选志愿未能满足的情况下,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且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第二次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二次填报志愿后,按照“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各应聘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对体检后出现空缺岗位,则在相应岗位考生且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依次递补,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八)考察。
对进入考察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向其毕业学校或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将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须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