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测试对象:
经研究决定,申请2012年上半年认定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定于5月5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申请认定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但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各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定于5月5日,测试对象请于5日上午6:30前带身份证到台州市白云学校(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608号)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测试内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二年级教材。测试对象请自带教材。
四、测试要求:测试形式是试讲(专业不对口者须另加笔试)。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20分钟以内,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试讲教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五、收费规定: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8582703
台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