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连南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7名。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定)》(清府办〔2012〕9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各专业教师共64人,幼儿园教师3人。具体专业名额如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愿意为连南教育服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1.学历。
(1)中小学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连南户籍的大学生和在连南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的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可为非全日制,但大专学历须为全日制)。
(2)幼儿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
4.报考者统一参加连南县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5.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其中之一是师范类),报考者直接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规定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
6.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连南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0楼),联系电话:0763-8665851。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后如实填写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毕业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的证明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教师资格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交)。
(7)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