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现将2016年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化课(65人)
初中数学2人、初中社会1人、初中信息技术1人、小学语文36人、小学数学20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科学3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2.技能课(14人)
初中音乐1人、初中体育1人、小学音乐6人、小学体育5人、小学美术1人
3.特殊教育(1人)
4.学前教育(22人)
二、招聘对象
1.文化课和技能课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相应专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湖州户籍。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2.特殊教育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大专毕业生,浙江户籍。
3.学前教育教师
⑴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浙江户籍。
⑵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德清户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体检符合标准,政审合格。
2.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为以下3种类型:①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所学专业相符。②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
6.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的相应岗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研究生,可报考相应学段的学科。每人限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岗位。
7.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德清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3日8:30—16:30
3.报名地点: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4.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2016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②身份证与户口簿;③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⑦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⑧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