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阳山县公开招聘乡镇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乡镇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15名师范类大专毕业或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任乡镇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或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且专业对口的国家计划生。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安心工作;
(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或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且专业对口(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表:
学科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合计 |
乡镇中学 | 2 | 2 | 2 | 2 | 2 | 2 | 2 | 1 | 15 |
( 说明:乡镇初中是指杨梅学校初中部、太平镇白莲学校初中部,秤架民族学校初中部只需要一名物理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21日上班时间。
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提供资料: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归还本人)及《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审核表》(阳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3张小一寸相片。
(二)考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3年1月6日上午9:00至11:30。
地点:阳山县南阳中学。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确定到最后一名有重分的,则加试教一节课。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阳山县人社局和阳山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一年,服务最低年限五年。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学校,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阳山县人社局 阳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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