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计划
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60人,其中定向生54人(五年制36人,三年制18人),向社会公开招聘6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赣州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定向生招聘按原签订协议办理。
4、凡已招聘进入外县事业单位人员,满足相关条件者可参加报名。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
例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凡至今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含乡镇学校附属幼儿园)的临聘人员(凭临聘单位工资发放表加盖公章认定)符合报名条件,每工作一学期可享受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的优惠。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要求时,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缩减招聘岗位。定向生按原签定协议招聘。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以红旗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编委会编著)为准(其中与学前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官方正式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4、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案另定。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预录对象。岗位末位总分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按面试试讲成绩高低提出拟聘对象;若面试试讲成绩再相同者,按面试手工制作成绩高低提出拟聘对象。面试方案另定。
6、拟聘名额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病或不适宜同幼儿接触者不予录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指标缺额,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不含定向生)。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证明、2张一寸免冠彩照);历届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免冠彩照、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或证明)。
2、报名考试需缴考务费100元;参加试讲者另交50元。
3、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4、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招聘录用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6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