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我县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全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荣喜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圣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肖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1.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
2.招聘教师有关职数的说明
(1)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比例或出现未招聘满的空余岗位职数情况,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职数作出调整,原则上空余职数转至紧缺岗位学科。
(2)体育教师岗位招聘男性教师。
3.高中、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招聘由全南中学、职业中学参照此方案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自主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者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6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4.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岗位要求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见习教师,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
3.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专业对口或相近。
本人(或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全南县或配偶为全南县机关(含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的,均视为全南籍。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批次
1.第一批:面向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招聘(至少见习一学期),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9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3日-4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2.第二批:在第一批招聘后有剩余岗位再面向社会招聘,剩余岗位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uannan.gov.cn/)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3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5日-26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1.报名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全南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⑤近期二寸半身彩色照片4张;
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未被录用的到时予以退回;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全南籍考生须提供户口薄及复印件;
⑨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须提供见习学校证明和见习初始月、最近月工资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