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教育局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赣县高中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招聘学科计划、服务年限
1.招聘学校:赣县中学(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第三中学(赣县中学北校区)。
2.招聘计划:赣县中学18名,赣县第三中学2名,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名额 学科 学校 |
语文 |
英语 |
赣县中学 |
7 |
11 |
赣县三中 |
1 |
1 |
3.服务年限:受聘的高中教师在学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择优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端人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研究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若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1.5倍,则放宽至全日制非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择优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到赣县中学第一教学楼六楼党政办(赣县梅林大街55号,电话0797-4441063)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赣县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
(3)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4)报名者如为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与教学相关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当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取。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时,则成绩相同者加试一轮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学科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考核。当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致招聘计划与考察人数不足1:1.5时,则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
(四)体检。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人员不合格时,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按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拟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具体招聘岗位(学校),并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服务期限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服务期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向县财政专户缴纳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由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赣县教育局考核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报名表
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