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壮大教师队伍力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招聘一批德才兼备的教师,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县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我县“发展大教育”战略顺利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51名,其中:普通高中25名、农村初中56名、农村小学50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名、特教学校5名、幼儿园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者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6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个别专业暂不作此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4.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要求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舞蹈专业须为男性,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2.农村初中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数学、物理、化学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户籍: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须为安远籍人员(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安远县的,均视为安远籍)或其配偶;
(5)性别:体育专业须为男性,其他各专业男、女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3.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各专业男、女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商务、数控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教师资格证皆可,电子商务、物流、数控等专业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不限。
5.特教学校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舞蹈、计算机专业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心理学专业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须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