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2年度第二批计划招聘教师共219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应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相应教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幼儿园教师学历可以放宽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上海市行健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非师范类必须是“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2)社会人员
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一直从事教育工作。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在幼儿园有连续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且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4、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一)笔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12年4月29日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启良路82号一楼105室)报名(上午8:30——下午4:30)。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告知考生本人,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名单确定。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3.5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www.jdedu.sh.cn)上公布。
(二)岗位报名审查
1、区教育局将于2012年5月下旬起接受网上岗位报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岗位报名,每人限报2个岗位,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经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2、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具体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由区教育局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统一调剂。)
3、面试说课试教
学校与确定面试人员联系,安排具体的面试说课试教时间,并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进行听课、考核。
四、聘用方式
(一)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区教育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招聘学校要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二)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社会人员需报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然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招聘岗位和资格要求
详见《嘉定区教育系统2012学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批)》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59524188 考务咨询电话:59538260
监督电话: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