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教育系统关于公开招聘师资实施意见(试行)》[奉教(2009)字第131号]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教师招聘有关意见(试行)奉教(201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第二次师资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150:其中中学语文教师岗位10、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4;学前教育教师岗位97、卫生保健人员岗位4;历史教师岗位3 (其中高中2、初中1);音乐教师岗位7 ;体育教师岗位3 ;英语教师岗位2(其中高中1、初中1)。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志于奉贤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符合教师任职条件。
2、品行端正,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有参加教师资格证相关考试的合格证或报名单);
5、2010届、2011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学习成绩优良、外语四级(425分以上)及以上、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计算机可不作必备条件但作为基本分计入总分)。
(二)其它条件
1、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1)上海户籍生源。
(2)2010届、2011届和2012届全日制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体美专业除外)。
(3)外区户籍生源限招2012届全日制公办院校一本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英语教师岗位
(1)奉贤户籍生源。
(2)2012届全日制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其中1名高中限招2012届全日制公办院校一本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英语专业
3、历史教师岗位
(1)奉贤籍生源。
(2)2012年应届全日制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历史专业。
4、音乐教师岗位
(1)上海籍生源。
(2)201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外语四级可不作必备条件但作为基本分计入总分。
(4)音乐专业。
5、体育教师岗位
(1)奉贤籍生源。
(2)201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外语四级可不作必备条件但作为基本分计入总分。
(4)体育专业。
6、学前教育教师岗位
(1)奉贤籍生源。
(2)2010届、2011届和201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卫生保健岗位
(1)奉贤籍生源。
(2)2012届全日制医学类高等专业学院(临床、医学、药学、康复和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外语四级可不作必备条件但作为基本分计入总分。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等。
2、考核评分方式:按2:4:4比例综合打分《即应聘教师基本分(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3、考核办法
1)应聘教师基本分(20%)
根据应聘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分值如下:
(1)学历:硕士及以上7分,本科6分,专科3分;
(2)毕业学校:985、211高校 7分,部属、省级重点高校、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第一批录取学院、师范类(师范专业)学校6分,其他高校3分;
(3)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CET-6级2分,CET-4级1分;英语专业:专业英语8级2分,专业英语4级1分;
(4)计算机水平:理科二级、文科一级或相当于理科二级、文科一级 2分,其他计算机合格 1分。
(5)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2分,二级乙等1分。
具有教师资格证2分(历届应聘人员)。
2)应聘教人员参加市级组织笔试(40%)
3)专家面试(40%)
由上述三项分值相加形成综合分,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和聘用人员数确定是否聘用,按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数和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学科专业对口优先。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4月11日(周三)8:30-16:30
奉贤区社区学院东部校区B101(曙光路158号)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包括2011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应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分校的章);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二学一法”合格证书或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2011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提供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的原件。
历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4月20日(周五下午1:30)
考试地点:奉贤区教师进修附属中学(南桥镇新建中路586号)。
奉贤区教育局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