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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2年实行公开招聘教师方案通知

时间:2012-2-6 10:25:45 点击:

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区”战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就2012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空缺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2、应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师,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3、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前教育大专应聘者须为本区户籍。

4、非上海生源应聘者须为2012年“211工程”高校或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应聘者须本科硕士连读)。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

7、应聘者应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8、应聘者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应聘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9、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10、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11、本区生源(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本市“211工程”高校毕业生(采用笔试成绩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2、优秀大学毕业生、本市其他区县在编骨干教师、海外留学人员、委培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随军家属等其他特殊人才(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并优先录用(采用笔试成绩加10~15分),特别优秀的可简化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 (http://www.jsedu.sh.cn)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符合条件的优秀应聘者登录“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点击进入“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教育局网上初审报名者的资格。对基本条件优秀的应聘者(根据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英语水平、获奖情况、所获荣誉、学习成绩、政治面貌等)予以网上确认,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确认,即初审淘汰;对基本条件一般的应聘者,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确认。报名成功的人数一般是各招聘岗位(学科)需求的3倍左右。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3、现场复审材料及面试。网上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本人亲自前往指定地点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生推荐表;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④ 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在校学习成绩证明;⑦一寸证件照1张;⑧其他相关材料。

(2)社会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④ 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教育工作经历证明;⑦一寸证件照1张;⑧其他相关材料。

教育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者,根据抽签号专家当场对其进行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淘汰,笔试通知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发出。

4、笔试。

(1)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2)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面试和笔试各占50%)排名、应聘志愿(学校)、应聘岗位(学科)以及是否愿意调剂志愿等,按招聘岗位(学科)1︰1的比例,确定到相应学校参加“试教”人员名单。

(3)为确保优秀人员录用,在确定1︰1比例“试教”人员名单时,采用面试和笔试成绩优先原则,即先看成绩再看志愿等。

5、学校“试教”。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安排一周左右时间听课学习,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是否参加;一周以后,学校统一安排“试教”。“试教”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2)学校“试教”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学校“试教”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招聘学校如遇“试教”人员不合格的情况,可向教育局申请1︰1比例之外的其他候补人员一人次(根据应聘学科,按面试和笔试成绩排名原则)进行“试教”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拟录用人员经局人事科同意,报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

7、公示。健康体检和政审合格、心理测试报告“不低于均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金山教育人事信息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2月1日-2月10日教育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接受网上报名。

2、2012年2月11日-2月16日教育局网上资格初审。

3、2012年2月17日-2月19日应聘者查询是否具有面试资格。

4、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教育局组织现场复审材料及面试。

5、2012年2月27日-2月28日应聘者查询是否具有笔试资格。

6、2012年3月4日教育局组织笔试。

7、2012年3月7日-3月8日应聘者查询是否具有学校“试教”资格。

8、2012年3月9日-3月12日应聘者自行联系指定的“试教”学校。

9、2012年3月23日之前应聘者完成学校“试教”。

10、2012年4月应聘者健康体检、心理测试、政审等。

11、2012年5月-7月学校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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