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招聘仲恺中学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科 目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化 学 |
历 史 |
物 理 |
地 理 |
合 计 |
人数 |
2 |
3 |
1 |
1 |
1 |
1 |
1 |
10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的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和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3.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及安排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介绍、报名和资格审查
院 校 |
时 间 |
具体地点 |
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19日9:00 |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317 |
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22日9:00 |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三楼报告厅 |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具体安排:
院 校 |
时 间 |
具体地点 |
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19日9:30 |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317 |
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22日9:30 |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三楼报告厅 |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低入围分数线不低于60分),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育技能、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具体安排:
院 校 |
时 间 |
具体地点 |
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19日14:30 |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311、313 |
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
2016年3月22日14:30 |
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优良的人员中,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名单现场签订意向书,同时应聘者递交就业协议书,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区党群办核准后,由区宣教文卫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完相关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区党群办。被聘用人员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52-2609842 0752-3898369
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