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4月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2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在职在编教师和201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表2016.3》。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全日制2016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重点大学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名校长、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才;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4月8日至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可以笔试形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工作日)。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4直接招聘需求统计表.rar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rar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
浙江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16年4月教师招聘计划表(7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