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已在本园临时代课的,其学历可放宽到学前教育大专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户籍:嘉兴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2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非公办编制的聘用合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标准。
四、考核录用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向新多艺术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证明;
7. 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新多艺术幼儿园汇总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以及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教学设计、上课)。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每项可以加1分(三项合计最多限加3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平湖市新多艺术幼儿园(当湖西路27号青少年宫内)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奕老师13757330312(670312)过老师13757315898(611220)
(报名表附后)
平湖市新多艺术幼儿园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