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16(上半年)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告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6(上半年)批次德清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于4月6日开始,本批次报名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受理权限与网上申报条件
受理户籍在本县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县,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报名: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乙及以上(申请汉语言类学科教师资格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相应学段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2011年4月20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国考”证明)。
二、网上报名方法与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简称“国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简称“省考”合格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国考”合格申请人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还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写好身份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德清县教育局)。
4.选择“现场确认点”。向德清县教育局报名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应选择“德清县教育局”。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填报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考合格申请人填写的学科要与面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也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和体检表(请用A4纸打印成1页)。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省考”合格申请人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还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其他步骤同上。
三、网上报名时限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我县春季认定网上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年4月6日—4月28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报名网络管理系统4月28日17:30关停;第二阶段: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报名网络管理系统6月30日17:30关停。请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E楼1楼14号教育窗口。
2.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2016年4月27日—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第二阶段:6月29日—7月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居委会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2011年4月20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无效)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简称“国考”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⑦与网报电子照同一底版的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2寸彩色证件照片(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3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五、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8种,即“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确认未通过”、“待审批”、“审批通过待编号”、“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和“申报未受理”等。申请人可在5月中下旬登录“德清教育信息网”,在公告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
七、咨询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8069705。联系人:孙老师
申请高中段教师资格,由湖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受理,联系人:沈老师,咨询电话:0572-2398588。
德清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