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取得的本科、专科或研究生学历。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及相关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8.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医疗类,C代表药学类,D代表检验类,E代表中医类,F代表护理类,G代表教育类。
9.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2016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交学历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毕业)、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其他应聘人员,提交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于2016年4月17日12:00之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面试采用什么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或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5.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机关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9.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及时缴费,避免出现因本人未及时报名、未及时补充信息、未及时缴费等问题耽误报考。应聘人员填写联系电话要正确,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通讯畅通。同时,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