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初试+试讲的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水平,不指定大纲教材。面试一般为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一般为专业考试。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初试为面试的当场公布成绩,初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成绩。
2、资格复核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试讲。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进入试讲。试讲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试讲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遇总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管理岗位: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且面试、岗位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教师岗位:如遇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且试讲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rsc.gzarts.edu.cn/zpb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有关报名事宜的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http://rsc.gzarts.edu.cn/zpb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以及专业的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或试讲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020-39325774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同行专家推荐信.doc
广州美术学院
2016年3月31日
1、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