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德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德城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根据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对在德城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凡于2013年9月前以大学生身份从德城区入伍且正常服役期满并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以上学历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9日-4月14日到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照面试类别由人社、卫计、教育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向人社、卫计、教育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