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余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281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余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8日-1998年4月7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6年4月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4、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7日上午9:00-4月11日16: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4月7日上午9:00-4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中的“网上报名”栏目“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余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余庆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2016年余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千万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市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