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对象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四)往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29日前。
二、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要求:报考岗位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社会、品德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报考岗位及指标
201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 110 名,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0时-2016年4月19日24时。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登陆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在“教师考录”栏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时间:4月20日8:30—4月22日17:00。县人事、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将在平阳县教育网上公布。
(五)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4月24日8:30—4月25日17:00。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00。改报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30。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7日9:00—5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中小学岗位(科学、社会、品德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社会、品德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