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公开招聘简章
为适应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16 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经相关部门审定,2016年度全市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周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经本市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时间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名。
(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具体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6年3月底开始,可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贺
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市,县(区、管理区) 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市、县(区、管理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有关《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时间:2016年3 月31日8:00 至4 月7日17:3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招聘单位在网上对相应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且最迟不能超过2016年4月8日17:30),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部门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9日17:30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5.开考职位确定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补充人员的,由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方能开考;乡(镇)所属学校招聘职位按实有人数开考。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ex.html、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