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他山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余庆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他山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专业。聘用后抽到县委党委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余庆县人民政府网(www.gzyq.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需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完善《报名表》,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及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命名文件),于2015年6月15日16点前发送到邮箱:1542738205@qq.com。
3、资格审查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考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面试时间,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时同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4、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留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需在县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应届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到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后再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县招考领导小组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6、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公示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8、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本方案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852-4623388(余庆县人事部门)
0852-4623683(余庆县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
0852-4706018(余庆县纪检部门)
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