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及部分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共计10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016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016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7日至1980年4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岗位一览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7、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一致(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8、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9、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试用期内的在聘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8、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4月7日9:00-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即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只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不填报招聘单位志愿。报考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填写相应开发区的志愿。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
【特别提示】因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通过笔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说明的岗位除外)、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