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市卫生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与“汕头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学,现是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聘任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聘任岗位
护理学教师1名、中医康复教师1名,妇产科教师1名,合计共3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专业要求,招聘条件及范围等详见《汕头市卫生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岗位表》;
5、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核拨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8~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8号楼五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54-87492299;13501406622;E-mail:57322175@qq.com。
(四)报名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汕头市卫生学校高层次专业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本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汕头市卫生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岗位表.doc
2、汕头市卫生学校高层次专业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卫生学校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