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1、笔试
⑴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时量150分钟。学科专业知识分高中类、初中类、小学类三个层次命题考试,在《岗位一览表》分别表述为岗位名称A、B、C。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参加面试。
⑵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具体为报名时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聘用后两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费(退费时间2016年4月18日—19日)。
⑶成绩查询。2016年5月5日至7日,考生可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查询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⑴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学校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⑵面试内容。包括试讲、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实际操作的能力等。
⑶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⑷面试组织。面试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当年招聘计划。
【特别提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面试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一并进行。
3、选岗
同一学科学段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学校志愿(综合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需递补同一岗位不超过两次。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则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入围体检、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当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批复,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编制相关人事手续。由于拟聘用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1-52313442(湘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6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6年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工作经历证明(格式文本)
湘潭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
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专业技能教育教师岗位)
2016年湖南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28名)
2016年湖南省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