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积极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新建了九华第一中学及九华和平小学,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优先录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教师计划
学段 |
序号 |
岗位 |
选调计划 |
备注 |
小学 |
1 |
语文 |
4 |
选调教师定向安排至湘潭九华和平小学 |
2 |
数学 |
3 | ||
3 |
英语 |
1 | ||
4 |
科学 |
1 | ||
5 |
计算机 |
1 | ||
6 |
音乐 |
1 | ||
7 |
美术 |
1 | ||
8 |
体育 |
1 | ||
9 |
思想品德 |
1 | ||
小计 |
14 | |||
中学 |
10 |
语文 |
3 |
选调教师定向安排至湘潭九华第一中学 |
11 |
数学 |
3 | ||
12 |
物理 |
1 | ||
13 |
政治 |
1 | ||
14 |
历史 |
1 | ||
15 |
地理 |
2 | ||
16 |
生物 |
2 | ||
17 |
美术 |
1 | ||
18 |
体育 |
2 | ||
小计 |
16 | |||
合计 |
30 |
四、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具体资格及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1日未满41周岁计算,其他依此类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
2、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及计算机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计算机有相应等级证书;
4、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
7、以下五项必须符合其中的一项
(1)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
(2)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课题成果一等奖或省级课题成果二等奖以上的课题主持人。
(4)市级赛课一等奖或省级赛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5)具有一定特长,获得国家级、省级专业认定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
8、户籍不限;
9、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立案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9日8:30-17:30)
报名地点: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二楼东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98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证明“选调教师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资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7月22日在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以下简称经开区网)和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一楼大厅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选调岗位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由经开区选调领导小组报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岗位选调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形成竞争的,相应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笔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说课。其中备课占30分,说课占70分。
备课时间限时45分钟,说课时间限时25分钟。
由选调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一楼大厅公布。
同时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由湘潭经开区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补录。
九、公示
考察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七天,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十、选调录用管理
公示期满,提请经开区党工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在按政策享受在编教师的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经开区按基本工资50%的标准计发岗位补贴;
2、周转房:选调教师各提供周转房一套;
3、一次性奖励:选调的特级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选调人员必须在经开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方允许调离)。
十二、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告中未尽事宜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人社局:0731-52379311
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7(举报电话)
十四、本方案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