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其中平湖市公办中小学教师 117名(普通高中1名,职业类学校 29名、初中31名、小学56名),幼儿园公办教师 16名;教育人事代理民办学校(新华爱心高中、稚川实验中学、叔同实验小学)教师8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9名(具体见附件1《2016学年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应聘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
3.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除外),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 4月6日以后出生)。
4.应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部分紧缺学科适当扩大报考范围:特殊教育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2014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届、2014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人员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应聘幼儿园公办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3届、2014届、2015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其他事项
(1)户籍均以2016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师院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3)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6)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如有空缺岗位的,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面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24日和4月30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