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01年,是贵州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国首批科研兴教示范基地,全国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全国学法研究名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贵州省教师现代化教育实习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9日、30日(9:00至17:00);
现场报名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宝山北路199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 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用: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 100 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交纳报名费后领取准考证。